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穿越之异世大冒险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始寻找工作。他现在就是个凡人,没有灵力,没有辟谷丸,没有钱。当务之急当然是找个工作,其实他只要求包食宿就好,毕竟不是长住,只是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挺过两个月就行了——他想得很简单。

    果然,因为要求低,加上前面一个月个子往上拔高了两寸多,就算脸上还带点孩子气,也有人雇他。

    这个世界自然没什么童工意识,只要你能干,不会砸活就行。总之,毛顺凭着比一般人大得多的力气很快找到了一份仓库搬运兼跟车送货的临时活计。每日管两顿饭(因为工钱要的比别人低,饭管饱),晚上可以住仓库。

    起初,毛顺还时常猜测师父把他扔这儿的真正用意,若说是惩罚,目的该是为了扭转他的修炼观念吧,那来这里有什么用?就算最后证明了一无所有在凡人地界也能生存,也完全和他的修行之道无关吧。

    不过,短短几天,他就顾不上想东想西了。

    每天干完活,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吃个饭,回到自己床铺,倒头就能睡死过去,累得连澡都不想洗,梦都不会做一个。有时候,出货量大,还得连夜加班加点地搬东西,要不是他身体素质够强,又有修灵者的修为打底,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完全不可能撑得下来。

    自然地,毛顺的异常强悍引起了仓库主管庄洪山的注意。作为庄家的世代家仆出身,蒙老爷赏识提拔接管了这一片仓库,至今已有十多年,自忖眼光老道,善于识人。

    毛顺力气大,干活又卖力从不偷懒,虽然吃得多了点,可工钱拿得少啊,这样的人大概没有主家会不喜欢。庄洪山想起庄家上下都束手无策的那件事,便暗自思量了起来。

    于是在又观察了两天确定没什么不稳妥之后,他就将毛顺荐给了庄老爷。当然,庄老爷本人是不会管这些琐事的,所以毛顺被带去见的是庄家的大管事庄来银。

    引见场所在外院小花园的石亭子里。

    亭子坐落在一座不高不矮的假山上,立于其上,能俯瞰大半个花园,越过围墙,还能看到远处人工湖的一角。

    大管事日常事务繁忙,抽空来见一个小子还是看在有姻亲关系的庄洪山的面子上。正好最近外院在改建书房,庄来银每日要过来监工,便直接让把人带到了这边来。

    虽然听庄洪山提起过好几次这个叫毛顺的小子力大无穷,老实乖巧,庄来银还是抱着审慎的态度准备来考察一二。

    身为大管事,内外院加起来一堆事,每天都忙得团团转,见的人处理的事不知凡几,很是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原则。他对庄家的忠诚度极高,既然要收人进主宅服侍,态度就更慎重了。

    毛顺直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控制住手脚不乱动。

    “毛顺是吧,今年多大了?”

    “十……十五。”

    “看着可并不像有十五了。”

    糊弄不过去?好吧,他目前的样子说十三应该差不多了吧,说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多大……

    说了十三,那位庄大管事才点点头说道:“这才对,老老实实说就好了,不用想着年纪报大点我才会用你,其实只要听主子话,服从管教,我们家也不介意白养你几年,你只要记住一点:偷奸耍滑是大忌,一经发现立刻打出去!”

    几年?他可是只打算打短工的——直接无视了后面的威胁之语。

    “识字么?”

    提到这个,谷恩原身应该是识字的,一开始还像普通人一样正经“在外求学”过几年,修仙反而是后来偷偷接触的野路子。那么想来学识应该也有点。

    不过,他似乎没继承这部分能力,竹舍有间书房,他曾翻过几本书,虽然大部分能看懂,就是理解起来感觉略晦涩。那字看着类似小篆,又比小篆容易懂,以他自己的水平通览一篇文章,还是有点吃力。

    如果要识字多的人,胡咧咧立刻就会露馅。所以只好实话实说:“只认得一些简单的常用字。”

    庄大管事闻言露出略微满意的神色。

    “嗯。听说你力气大,演示来看看。跟我来吧。”

    庄萋萋和庄茂茂被一群丫鬟仆妇簇拥着从院门外进来时,被一阵叫好声吸引了注意力。庄萋萋眼睛一亮,立刻就撒丫子跑了,一阵风似的,庄茂茂拉都拉不住她。

    落后一步远的两个总角小丫鬟并一个健壮的仆妇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立刻高喊着“小姐”“小姐”也跟着跑了。慢了一拍的其余众人则边想着“又来”边急急跟上。

    外书房的扩建工程整体大框架已经完成,目前只剩下边边角角的完善和涂绘上漆工作。

    角落堆着一批淘换下来的旧石料,有大有小,占了很大地方。

    一般需要丢弃的石头,小块的可以用独轮手推车,一个人来来回回搬,算轻省的。大块的就麻烦一点,书房这边不能走骡马,得由几个人先合力搬到双轮的手推车上,再一个前头拉一个后头推地运。

    待运到侧门出去的巷子里,才会有另外的骡车带出城处理掉。

    尽管每天完工都会被运出去一部分,还是有很多堆着,留下的主要是一些不方便搬的大石块。

    正在忙活的雇夫们见大管事带了个脸生的小子过来,都停下了手中的活。

    接下来,众人便见识到了何谓“力大无穷”“如有神助”。

    看着身形还未完全长开的半大小子,居然轻轻松松就将平时三四个人才能搬动的石块举过了头顶!一时都炸了,情不自禁地起哄叫好,让再来一个。

    庄洪山也没料到这孩子真有起子大力,不禁也来了兴趣,想探探他上限在哪里。于是指着另一块更大的石头让他搬。

    被叫好捧场声刺激的毛顺一时也有点飘飘然,热血上头让搬啥就搬啥。直到最后徒手去搬一块单靠人力已经不能挪动半分,需要同时利用撬棍等工具的镇湖石碑,那场面着实惊到了在场诸人。

    若这重达千斤的石碑都能搬起,那这种程度的力气已经大到超出常识认知,近乎妖了。

    就在大家都凝神屏息以待的时候,只见那石碑一角稍稍离地一尺,便轰然倒了回去,溅起一阵沙土飞扬。顿时,又是遗憾又是松口气。

    毛顺不是傻子,他在注意到旁人表情不对的时候就意识到他太过得意忘形了。还是做个普通人,不要太出格的好。不然出点什么意外,他现在没有灵力,自保力度要大打折扣。

    做出脱力的样子瘫倒在地——不算装,也确实累了,他又不是铁人——毛顺对着庄洪山“腼腆”地笑了笑,便接过旁边下仆及时递来的水和布巾。一边擦着没什么踪影的汗,一边小口小口喝起水来。

    庄来银见他不像是力竭的样子,猜到有所保留,心里不由更满意了几分。正想着签五年